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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ZZCZ2015-YQ-X-014;自卸车

苏州纵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询价采购文件

采购编号:SZZCZ2015-YQ-X-014

苏州纵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高新区东渚市政服务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其拟采购的自卸车进行邀请询价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采购编号:SZZCZ2015-YQ-X-014号

二、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三、采购项目名称:自卸车

四、采购预算:人民币壹拾叁万捌仟元整(¥138000.00)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有产品的合法代理商资格;

8、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了询价保证金。

9、成交后拒绝签订本项目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本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六、采购项目内容及具体要求:



发动机型号:
SD4AW504U 燃料种类: 柴油
发动机排量: 2270 额定质量(kg): 1900
发动机功率:  50 前排乘客(人): 2
外型尺寸(长/宽/高): 4955×1900×2300 货厢(长/宽/高): 3200×1800×650
总质量(Kg): 4400 最高车速(km/h): 90
整备质量(kg): 2370 弹簧片数: 8/9+3
载质量:  0.85 轮胎规格: 6.50-16
接近角/离去角: 22/21 前悬/后悬: 1040/1275
22/19 1040/1370
轴距(mm): 2640 轴荷: 1720/2680
轴数: 2 油耗: 14.6
轮胎数: 6 转向形式: 方向盘
前轮距: 1,400 后轮距: 1400
底盘依据标准: GB17691-2005国Ⅳ,GB3847-2005

注:1、本次采购不分标段,询价响应供应商须对全部采购产品进行报价,否则该视为无效报价。

2、交车提供代缴纳购置税服务,与甲方确认相关费用后提供服务,该款项由甲方另行支付,不包含于报价内。

七、报价要求:

本次询价采购报价一次性报定不得更改,询价响应单位应对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且不得出现选择性报价,否则为无效报价。所报内容包括全部产品和辅助材料、配件、代上牌、人工、机械、存储、产品合格证、运输、安装、调试、保险、劳保、各种税费、专利技术及质保证期间一切费用等。

(1)以人民币报价;并须按附表格式进行报价;

(2)本次询价的最终报价为本项目的总报价。

八、询价响应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一)文件组成:

1、询价响应函(后附格式);

2、询价响应报价表(后附格式);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4、响应报价表格式(须加盖公章和授权代表签字)。

5、供应商询价代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前来参加询价的可不提交)

6、品代理商授权委托书;(生产厂家前来的可不提供)

7、售后服务承诺书。(需注明产品免费质保期,并标明免费保修期内的具体售后服务事宜)

8、缴纳保证金凭证复印件。

9、保证金退还账号信息表;

10、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资料;

11、与本次询价有关的其他资料;

12、其它优惠承诺。

(二)文件要求:

1、数量:为一正一副,需装订成册;

2、询价响应文件每页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章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公章,以上文件资料必须加盖询价响应单位公章(限正本);

3、询价响应文件以中文为准;

4、询价响应文件须装袋密封,封口处须盖公章,封面应注明询价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和供应商单位名称等。

九、保证金:

1、在2015年11月06日上午10:00前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询价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若未及时缴纳,其询价响应文件将被拒收),若未成为成交供应商,该保证金在确定成交供应商且在供应商向保证金收取单位开具等额的收款收据后5个工作日内由保证金收取单位全额返回(不计息),若为成交供应商,该保证金在供需双方合同签订生效、按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成交服务费且在供应商向保证金收取单位开具等额的收款收据后5个工作日内由保证金收取单位全额返回(不计息),否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从该保证金中扣除供应商按规定应向其交纳而未交纳的服务费和违约金。(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汇票、银行本票方式缴纳,开标现场拒收现金)

保证金交纳账户:已到指定账户并换取收据。

账 户 名:苏州纵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苏州金阊支行

账   号:89060154800000578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单位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3)中标单位无正当理由不按本须知相关条款规定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的;

(4)中标单位不按本须知相关条款规定缴付中标服务费的;

(5)投标单位在投标过程中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6)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询价评审办法:

1、在有三家及三家以上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前提下,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2、如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相同且最低的响应供应商,则按签到顺序进行抽签确定成交供应商。

3、如响应单位存在“苏财购字(2013)3号”文件中所列的失信或不良行为,则按以下比例增加其评审价格,增加比例:诚信记录分每减10分,按该供应商报价的2%增加评审价格,增价最多不超过6%。

十一、合同主要条款:

(一)合同内容:

详见《标的物清单》。

(二)价格与支付:

1、合同价格按此次成交价格执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

2、付款步骤:合同签订生效后,待货到现场安装、调试并经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提供下例单据(A、B、C)后十个工作日内,由甲方向乙方一次性付清合同总金额的95%,其余5%作为质保金,在标的物使用良好的情况下一年后由甲方一次性付清。

A、甲方签收的送货回单

B、合格销售发票

C、由供需双方及招标代理机构签章的《采购合同履行验收报告》

3、付款方式:银行汇票或转帐支票。

(三)质量与验收:

1、乙方应按照标书的有关规定提供合格产品;

2、产品质量出现问题,乙方负责包修、包退、包换,费用由乙方承担;

3、产品的验收包括:数量、外观、质量、性能、质保单、品牌标志、包装和乙方承诺的其它指标;

4、验收标准:根据标书要求及有关规定并按国家最新行业标准进行验收通过;

5、乙方交付验收时应先用书面等方式通告甲方。

(四)售后服务:

按照采购文件和乙方在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服务执行。

(五)交货和安装

1、交货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后7个工作日内交货;发货前应书面通知甲方;

2、交货地点:由供方负责办理运输将标的物送到甲方所在地。

(六)违约责任:

按采购文件的规定执行(合同一般条款)。

(七)合同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和采购文件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盖章记录在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提交到招标代理机构备存。

(八)合同争议

1、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应在招标代理机构的主持下进行调解,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附则

1、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两份、乙双方及招标机构各执一份。

2、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解释。

十二、综合说明:

1、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响应。采购文件中所涉及的品牌、型号等仅供参考,投标人在投标时可以选用同等或更高档次产品投标。但须提供详细的技术参数及厂家出具的产品说明书。

2、供应商所提供产品需明确生产厂家、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技术参数和产品说明书不一致时,以说明书为准。需列出设备配置清单、主要配件价格清单。

4、供应商必须承诺采购文件提出的全部要求,如果以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文件中列出,未列出的视为响应。

5、交货条件:

(1)交货日期:成交通知书发出后7个工作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结束;

(2)产品交货时,包装完整无破损,还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A、装箱单    B、产品质检合格证明    C、保修单    D、使用、维修中文说明书

6、设备安装后,需方按国际和国家标准及厂方标准进行质量验收。供方应向需方提供详细的验收标准、验收手册。当双方对验收标准有争议时,可委托双方一致认可的国家相关权威检测中心进行检测,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7、免费质保期二年,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供方在接到用户方的报修电话后须在2小时内响应,并确认必须到现场维修或维护时,供方应在4小时内到达现场,12小时内修复;设备因严重故障维修时间超过2天时,供方提供等级备用设备供用户维修期间使用。

8、成交服务费:若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则在签订合同时按成交金额的1%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服务费。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成交人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

账 户 名:苏州纵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苏州分行营业部

账   号:30160188000070359

9、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甲方免除且乙方承担由于甲方在其本国使用该产品所需的产品和设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而引起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行动、行政程序索赔、请求等以及甲方为此而产生的损失和损害、费用和支出(包括律师费)。

10、本次询价采购活动采购方已授权询价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1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地点

(1)本次询价通知书的响应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6日上午10:30前。响应单位应在截止时间前将询价响应文件密封,并在文件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后送达苏州纵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不按报价文件组成要求编制的或过时送达的报价文件,为无效报价。

(2)询价响应的评审时间和地点:本项目于2015年11月6日下午13:30在苏州市三香路159号嘉登大厦15楼D室(苏州纵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

12、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资料均应是真实的,若有虚假,由其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十三、联系方法:

采购代理公司:苏州纵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显花

联系电话/传真:0512-68708379/0512-68291963。

地址:苏州市三香路159号嘉登大厦15层D室,        邮编:215004,    

2、采购单位:苏州高新区东渚市政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惠先生         

联系电话:0512-82138767

本公告同时在纵驰招标网(www.zongchi.com.cn)上发布。

苏州纵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