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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纵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询价采购通知书
苏州纵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高新区东渚市政服务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其拟采购的四轮电动翻桶车进行邀请询价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况
1、采购编号:SZZCZ2016-YQ-X-005
2、采购名称:四轮电动翻桶车
3、采购预算:陆万柒仟元整(¥67000.00)
二、合格询价响应供应商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提供响应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若为代理商);
7、成交后拒绝签订本项目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本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三、采购内容
序号 | 名称 | 技术要求 | 数量 |
1 | 四轮电动翻桶车 |
4、货箱容积:3.2m; 5、外型尺寸(长×宽×高):3560×1300×1960mm 6、最大满载时速:≥30km; 7、最大爬坡能力:M≥15%; 8、最小转弯半径:4.0m; 9、一次性充电行程:120km; 10、最大制动距离:m <3; 11、最小离地距离:≥170mm; 12、噪音:<70db; 13、自重:850kg; 14、高性能蓄电池240安时:48v; 15、串直流高性能电机:4.2千瓦48v; 16、高性能智能充电机:48v; 17、动力单元24v:充电机24v; 18、货箱卸货时间:S<10; 19、污水箱(长×宽×高):650×190×170mm:×2不锈钢; 20、箱体前半(长×宽×高):1030×1000×1200mm:不锈钢; 21、前半后半(长×宽×高):1100×1300×1300mm:不锈钢; 22、驾驶室采用一次性玻璃钢驾驶室; 23、雨刮器采用电动雨刮器。 | 1辆 |
注:1、本次采购不分标段,询价响应单位须对全部采购产品进行报价,否则该视为无效报价。
2、成交供应商提供车辆上牌、办理购置税、车辆喷字等包牌交货等服务。
四、采购内容的质量、技术和服务等要求:
1、技术要求
(1)所有报价设备的生产、制造、安装等,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各项规范要求;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可使用行业标准、规定;非标设备按采购文件约定的技术要求和规范。
(2)响应设备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包装未拆封的商品,完全符合采购设备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响应单位应保证其提供的设备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规定的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
2、免费质保期,按国家、厂商、行业标准孰优执行,除特别说明外,不低于采购要求,质保期由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后开始计算。
3、交货及验收
(1)交货地点:由采购单位指定;
(2)采购货物的交货时间: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3)采购货物的验收:
①根据询价文件要求、供货商承诺及有关规定,由采购方及相关部门进行验收。
②采购货物的验收时间:货到安装调试完成后10工作日内;
4、售后服务:
整车所有主配件原厂免费质保不得低于一年,终身维护;成交单位应以优良的服务态度,提供1小时以内响应,6小时以内完成甲方提出的维修要求。如需更换设备或送修,必须在2日内负责解决。各供应商的响应不低于此要求,否则视为非实质性响应。
五、响应报价要求
1、报价响应包括车辆、随车设备、辅助材料、安装、调试、人工、机械、运输、仓储、保险、运费、各种税费、劳保、技术资料、培训、专利技术及质保期间等一切费用。
2、本项目的成交代理服务费为1%,如供应商响应成交,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代理公司支付成交代理服务费。供应商在响应报价时应综合考虑该费用。
3、响应时可以对全部采购单元报价(本次采购为一个采购单元),也可以对某一采购单元进行报价,但所响应采购单元内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应全部进行报价,只响应其中部分内容或出现选择性报价者,其报价将被拒绝。
4、报价货物为非进口产品。
六、采购货物的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生效后,待货到安装、调试并经验收合格后,成交单位向采购单位提供下列A、B、C单据后,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95%,其余货款在验收合格后一年如使用后无重大质量问题,经采购单位确认并持采购单位盖章的确认单一次性付清余款5%。
A、需方签收的送货回单。
B、合格销售发票。
C、由供需双方签章的《采购合同履行验收报告》。
七、询价响应方式
(一)、响应文件的递交
1、本次询价通知书的响应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18日上午10:00前。响应单位应在截止时间前将询价响应文件密封,并在文件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后送达苏州纵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不按报价文件组成要求编制的或过时送达的报价文件,为无效报价。
2、询价响应的评审时间和地点:本项目于2016年4月18日下午15:30在苏州高新区东渚镇原政镇府确定成交供应商。
3、为保证在评审小组要求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时能够及时得到回复,在评审开始前,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或自然人本人须到评审现场等候。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在评审小组向其提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要求后三十分钟内提交给评审小组。在评审期间、供应商应注意调整其行程安排,如响应供应商未到场,则视为供应商放弃上述权利,相关后果自负。
(二)、响应文件的制作要求:
1、各标段响应文件的组成: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响应供应商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投标代理人非法定代表人);
(4)授权委托书(若投标代理人非法定代表人)(格式见附件一);
(5)报价货物的品牌、规格、参数、性能等说明;
(6)售中、售后服务承诺(包括免费质保期承诺、交货期说明等);
(7)报价货物的销售代理资质、授权等(若有);
(8)《询价响应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二);
(9)《询价响应函》(格式见附件三);
(10)其他满足采购要求的资质文件等。
2、文件的签署和密封要求:
(1)按上述要求制作询价响应文件一正二副叁本,须分别装订成册;并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询价响应文件均应采用打印或使用不能擦去的黑色或蓝色墨水书写,由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询价文件要求处亲自签署或盖章,并在询价响应文件的每一页上加盖公章,未加盖公章的视为无效页。
(3)询价响应文件须装袋密封,封口处须加盖单位公章,密封袋及相应文件封面上应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响应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3、采购单位有权拒绝未按上述要求制作的询价响应文件。
(三)、响应文件错误的修正原则
1、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细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3、供应商不同意以上修正的,其询价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四)、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供应商在提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五)、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和更正
询价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询价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如响应供应商无法在合理时间内出具上述材料(原件)则视为放弃权利。
八、项目的终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终止询价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九、询价响应评审办法:
采购单位授权询价小组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不超过采购预算,响应内容的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不少于三家)中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若满足上述要求的最低报价相同时,则由评审小组在这几家供应商中自行选择成交供应商。
采购单位将授权评审小组按本询价采购文件的有关规定直接确定本项目的成交供应商。
十、联系方式:
1、招标代理机构:
名 称: 苏州纵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苏州市三香路159号嘉登大厦15层D室
电 话:0512-68708379
传 真:0512-68291963
联 系 人:朱显花
2、采购单位:苏州高新区东渚市政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惠先生
联系电话:0512-82138767